沪府发〔2009〕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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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09〕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 详细 ]
《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意义作用和制订过程
(一)《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意义和作用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上海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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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区城镇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问答[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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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与徐汇、闵行两试点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经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工作的监督举报方式,现公布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此外,徐汇区在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在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均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信箱。
试点工作期间,市民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的虚假申请,个人或单位为他人出具虚假证明,保障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及其他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监督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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